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 :::

壹、定義

一、何謂受益證券?

  1. 金融資產證券化受益證券(Financial Asset Beneficiary Securities):指特殊目的信託之受託機構依資產信託證券化計畫所發行,以表彰受益人享有該信託財產本金或其所生利益、孳息及其他收益之受益權持分之權利憑證或證書。
  2. 不動產證券化受益證券(Real Estate Beneficiary Securities):
    (1) 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REIT):類似封閉式共同基金,但投資標的物為不動產的投資工具。受託機構以公開募集或私募方式,募集一筆資金並交付受益證券,再投資不動產、不動產相關權利、不動產相關有價證券等;受託機構有權將該資金用於不動產經營,並須將不動產收益分配給投資的受益人。
    (2) 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REAT):係對外發行債券形式之有價證券,指委託人移轉其不動產或不動產相關權利予受託機構,並由受託機構向不特定人募集發行或向特定人私募交付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以表彰受益人對該信託之不動產、不動產相關權利或其所生利益、孳息及其他收益之權利而成立的信託。

貳、發行面

一、金融資產證券化受益證券發行與上櫃作業流程

  1. 應先向本中心申請出具「上櫃同意函」,並於30日內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或申報生效,再向本中心申請櫃檯買賣。
  2. 申請櫃檯買賣時,應檢具相關申請書件,並於承銷完成後3日內檢送受益人/持有人分散情形表,洽訂上櫃日期(距送件日不少於3個營業日)。

二、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及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發行與上櫃作業流程

  1. 應先向本中心申請出具「上櫃同意函」,並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或申報生效,再向本中心申請櫃檯買賣。
  2. 經主管機關核准後3日內,檢具申請書件,向本中心申請櫃檯買賣,並於銷售完成後3日內檢送受益人分散情形表,洽訂上櫃日期(距送件日不少於3個營業日)。

參、交易面

一、金融資產證券化受益證券及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商品在櫃買中心掛牌者,在營業處所議價交易買賣,詳細方式請參照普通公司債與金融債之規定。

二、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商品之交易方式為透過本中心等價成交系統,準用上櫃股票之相關規定。

肆、相關名詞

證券名稱 發行者 取得者 債權物權
受益證券 受託機構(信託業) 受益人 特殊目的信託
資產基礎證券 特殊目的公司 持有人 賣斷

伍、資訊揭露

有關受益證券之資訊主要可分為下列二項:

  1. 受益證券發行條件之資訊
    投資人若想進一步瞭解已發行之受益證券發行條件時,可前往「公開資訊觀測站」(mops.tse.com.tw)「資產證券化專區」查詢。
  2. 受益證券交易行情之資訊
    投資人可登入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網站中之「債券市場資訊」的「交易資訊」項下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