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4月18日

發文字號:證櫃審字第1050009383號

附件:如說明


主旨:修訂「金融業IFRSs會計項目及代碼」及「金融控股公司IFRSs會計項目及代碼」,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5年4月8日臺證上一字第1050005699號函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105年3月31日銀局(法)字第10500073570號函辦理。
二、依檢查局單一申報窗口之AI201及AI210報表修正會計項目,爰配合修改「金融業IFRSs會計項目及代碼」(附件一)及「金融控股公司IFRSs會計項目及代碼」(附件二)。本次修正內容摘述如下:
(一)金融業IFRSs會計項目及代碼:
1、新增「13031應收衍生性商品違約交割款」、「13032備抵呆帳-應收衍生性商品違約交割款」、「42022放款手續費收入(消金)」、「42042信託業務收入(屬國內外基金部分)」、「42044信託附屬業務手續費收入(屬保管業務)」、「42052非投資型保險佣金(分潤)收入」、「42053 財產保險佣金(分潤)收入」、「42054 投資型保險商品佣金(分潤)收入」、「42064 信用卡手續費收入(屬收單部分)」、「42065信用卡手續費收入(屬年費部分)」、「42066信用卡手續費收入(屬簽單部分)」、「42070信用卡回饋金收入」、「42075電子支付機構業務收入」等項目。
2、酌修「42021放款手續費收入(企金)」項目文字。
(二)金融控股公司IFRSs會計項目及代碼:新增「13031應收衍生性商品違約交割款」、「42075電子支付機構業務收入」等項目。

正本:各上櫃公司、各第一上櫃公司、各興櫃公司、各外國興櫃公司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均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