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3月15日 |
發文字號:證櫃債字第10700051221號 |
附件:如主旨 |
主旨:公告本中心「證券商自行買賣外國債券交易辦法」修正條文如附件,並自公告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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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本中心「證券商自行買賣外國債券交易辦法」第19條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年3月9日金管證券字第1070104148號函。 |
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
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