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2月21日

發文字號:證櫃交字第10700034911號

附件:如公告事項


主旨:修正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以下簡稱業務規則)等10項規章部分條文及相關書件,自即日起實施。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本(107)年2月9日金管證券字第1070302423號令及同日金管證券字第10703024234號函。
公告事項:配合主管機關於本年2月9日以金管證券字1070302423號令開放非個股期貨類之國內期貨商品得為認購(售)權證之連結標的(以下簡稱期貨型權證),為明定期貨型權證之相關發行條件及交易、履約與結算等作業規範,增(修)訂本中心業務規則等10項規章及相關書件,相關規章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

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