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獎勵對象: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造市商及證券經紀商。
二、活動期間:自104年1月5日(星期一)起至104年6月30日(星期二)止。
三、獎項及獎勵方式:
(一)造市商優質報價獎:
活動期間造市商買進及賣出報價價差比率由小至大排名(最小者第1名),前3名者,本中心將核發獎勵金。買進及賣出報價價差比率(Spreadt)計算方式如下:
(二)造市商最佳交易獎:
因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係由報價最佳的造市商成交,報價愈好,成交機會愈大,故活動期間造市商買賣開放式基金成交值前3名者,本中心將核發獎勵金。
(三)證券經紀商營業員最佳交易獎:
活動期間所有經紀商據點為評比單位,交易基金受益憑證成交值前3名,本中心將核發獎勵金給該券商之營業員(由得獎券商提供營業員名單及獎勵金分配比率)。
(四)證券經紀商最佳進步獎:
四、前述獎項依活動期間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市場日均值高低核發不等之獎勵金,日均值愈高,獎勵金愈高。
五、活動期間造市商有違反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相關規章者或違反興櫃股票推薦證券商辦理議價買賣業務考核要點第3條第2項第1至4款、第6款及第8款而有缺失記點者,不列入核發對象;證券經紀商受託買賣有違反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相關規章者,亦不列入核發對象。
六、得獎名單公布時間:證券經紀商最佳進步獎分別於104年3月5日(星期四)、104年5月7日(星期四)、104年7月6日(星期一)上午10時於本中心網站公布;其餘獎項於104年7月6日(星期一)上午10時於本中心網站公布。
七、各獎項成績相同者,以活動期間最後一個月成交金額高低比序決定名次,如經比序成績相同,則再往前推一個月繼續比序,依此類推。
一、造市商優質報價獎:
對象 | 獎勵標準 | 獎勵金(註) |
---|---|---|
造市商 | 1.活動期間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市場日均值新台幣100萬元以上,未達150萬元 | 取成交值前3名,依序給予獎金5萬、3萬、1萬元 |
2.活動期間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市場日均值新台幣150萬元以上,未達200萬元 | 取成交值前3名,依序給予獎金7萬、5萬、3萬元 | |
3.活動期間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市場日均值新台幣200萬元以上 | 取成交值前3名,依序給予獎金10萬、8萬、6萬元 |
二、造市商最佳交易獎:
對象 | 獎勵標準 | 獎勵金(註) |
---|---|---|
造市商 | 1.活動期間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市場日均值新台幣100萬元以上,未達150萬元 | 取成交值前3名,依序給予獎金5萬、3萬、1萬元 |
2.活動期間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市場日均值新台幣150萬元以上,未達200萬元 | 取成交值前3名,依序給予獎金7萬、5萬、3萬元 | |
3.活動期間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市場日均值新台幣200萬元以上 | 取成交值前3名,依序給予獎金10萬、8萬、6萬元 |
三、證券經紀商營業員最佳交易獎:
對象 | 獎勵標準 | 獎勵金(註) |
---|---|---|
經紀商 | 1.活動期間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市場日均值新台幣100萬元以上,未達150萬元 | 取成交值前3名,依序給予獎金5萬、3萬、1萬元 |
2.活動期間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市場日均值新台幣150萬元以上,未達200萬元 | 取成交值前3名,依序給予獎金7萬、5萬、3萬元 | |
3.活動期間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市場日均值新台幣200萬元以上 | 取成交值前3名,依序給予獎金10萬、8萬、6萬元 |
四、 證券經紀商最佳進步獎:
對象 | 獎勵標準 | 獎勵金(註) |
---|---|---|
經紀商 | 1.活動期間每2個月評比一次,當次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市場日均值新台幣100萬元以上,未達150萬元 | 取名次進步最多者前3名,依序給予獎金3萬、2萬、1萬元 |
2.活動期間每2個月評比一次,當次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市場日均值新台幣150萬元以上,未達200萬元 | 取名次進步最多者前3名,依序給予獎金4萬、3萬、2萬元 | |
3.活動期間每2個月評比一次,當次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市場日均值新台幣200萬元以上 | 取名次進步最多者前3名,依序給予獎金5萬、4萬、3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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