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12月12日 發文字號:證櫃交字第10200314101號 |
主 旨: | 公告調整本中心等價成交系統交易之上櫃有價證券【認購(售)權證除外】循環撮合秒數自103年2月24日起為每10秒撮合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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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據: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11月26日金管證交字第1020044282號函。 |
公 告 事 項: | 一、本中心編製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各項產業分類指數暨指數價量資訊之揭露頻率,亦配合於旨揭日期由現行15秒調整至10秒。 |
公 告 事 項: | 二、本中心102年6月11日證櫃交字第1020301398號公告之公告事項中,有關於指數股票型基金(Exchange Traded Funds, ETF)受益憑證之「每受益權單位預估淨資產價值」之盤中揭示頻率,仍維持每15秒更新一次。 |
附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