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6月26日 發文字號:證櫃交字第1010301540號 |
主 旨: | 有關本中心本(101)年5月22日公告修正之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35條之11條文,自本年9月24日起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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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據: | 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102條暨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本年5月10日金管證交字第1010020819號函。 |
公 告 事 項: | 為上櫃有價證券等價成交系統實施瞬間價格穩定措施,本中心業於本年5月22日以證櫃交字第1010011422號函公告旨揭業務規則修正條文,配合電腦系統上線時程,自本年9月24日起實施。 |
附 件: |